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2015年5月14日,《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公布取消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并将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其中,涉及取消11个大项以及其他3项中8个子项的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同时,根据国发〔2015〕27号文件关于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的决定和国务院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要求,将23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这些需要进一步改革和规范的其他权力事项,将随着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的推进,结合制定国务院部门权力清单,进一步研究、清理和规范。
另外,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建议取消和下放32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中,涉及取消22项税收优惠核准事项。由于需要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该22项税收优惠核准事项一直未予公布。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已经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3条,待国务院公布取消上述22项税收优惠核准事项后,税务总局将另行发文予以贯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公布的8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中,7项行政许可予以保留,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清理完毕(已经国务院决定取消56项,税务总局自行取消1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23项)。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决定,全面落实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要及时修改涉及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相关规定、表证单书和征管流程,明确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后续管理要求;要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2015年5月14日,《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公布取消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并将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其中,涉及取消11个大项以及其他3项中8个子项的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同时,根据国发〔2015〕27号文件关于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的决定和国务院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要求,将23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这些需要进一步改革和规范的其他权力事项,将随着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的推进,结合制定国务院部门权力清单,进一步研究、清理和规范。
另外,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建议取消和下放32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中,涉及取消22项税收优惠核准事项。由于需要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该22项税收优惠核准事项一直未予公布。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已经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3条,待国务院公布取消上述22项税收优惠核准事项后,税务总局将另行发文予以贯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公布的8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中,7项行政许可予以保留,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清理完毕(已经国务院决定取消56项,税务总局自行取消1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23项)。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决定,全面落实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要及时修改涉及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相关规定、表证单书和征管流程,明确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后续管理要求;要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1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
(涉税11个大项以及其他3项中的8个子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部门 | 其他共同审批部门 | 设定依据 | 备注 |
1 | 对办理税务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的核准 | 税务总局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 | 此项为“对办理税务登记(注销、外出经营报验)的核准”项目的子项 |
2 | 偏远地区简并征期认定 | 税务总局 | 无 |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税务总局令第16号) | |
3 | 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 税务总局 | 无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 此6项为“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审批”项目的子项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 |||||
4 | 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 |||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 |||||
5 | 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 |||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 |||||
6 | 集团公司具有免抵退税资格成员企业认定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 |||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 |||||
7 |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资格的认定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 |||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办法》(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3号) | |||||
8 | 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代理外国企业、外国自然人出口货物备案登记及备案核销的核准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 | |||||
9 | 列入车辆购置税免税图册的审批 | 税务总局 | 无 |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税务总局令第33号) | |
10 | 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审核 | 税务总局 | 无 |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税务总局令第33号) | |
11 | 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审核 | 税务总局 | 无 | 《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2〕61号) | |
12 | 海南境外游客离境退税定点商店的认定、变更与终止的审批 | 税务总局 | 海南省商务厅 |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海南试点管理办法》(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8号) | |
13 | 乙烯、芳烃生产企业退税资格认定 | 税务总局 | 无 | 《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退(免)消费税暂行办法》(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6号) | 此项为“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审批”项目的子项 |
14 |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含与港澳台协议)待遇审批 | 税务总局 | 无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 |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124号) | |||||
15 | 企业就成本分摊协议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审核 | 税务总局 | 无 |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 | |
16 | 企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业务的核准 | 税务总局 | 无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 |
《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 | |||||
17 | 企业享受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缩短折旧年限所得税优惠的核准 | 税务总局 | 无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 | |
18 |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 税务总局 | 无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 |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 | |||||
19 | 注册税务师执业核准 | 税务总局 | 无 |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税务总局令第14号) |
附件2
需要进一步改革和规范的其他权力事项目录
(23项)
审批部门 | 项目名称 | 原项目编码 | 事项性质 | |
1 | 税务总局 | “对办理税务登记(注销、外出经营报验)的核准”中的“对办理税务登记(注销)的核准” | 24008 | 具有行政登记性质 |
2 | 税务总局 | 对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审批 | 24014 | 具有行政征收性质 |
3 | 税务总局 | 两个或两个以上纳税人合并缴纳增值税审批 | 24015 | 具有行政征收性质 |
4 | 税务总局 | 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继续抵扣审批 | 24016 | 具有行政征收性质 |
5 | 税务总局 | 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申请继续抵扣的审批 | 24017 | 具有行政征收性质 |
6 | 税务总局 |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的核准 | 24018 | 具有行政征收性质 |
7 | 税务总局 | 退还集成电路企业采购设备留抵税额审批 | 24019 | 具有政策扶持和资金扶持性质 |
8 | 税务总局 | 增值税即征即退审批 | 24020 | 具有政策扶持和资金扶持性质 |
9 | 税务总局 | 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税审批 | 24021 | 具有政策扶持和资金扶持性质 |
10 | 税务总局 | 促进残疾人就业企业增值税退税审批 | 24022 | 具有政策扶持和资金扶持性质 |
11 | 税务总局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审核 | 24026 | 具有政策扶持和资金扶持性质 |
12 | 税务总局 | “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审批”的子项1“外贸企业免退税审批”、子项2“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审批”、子项3“出口企业视同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子项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审批”、子项10“逾期申报退(免)税批准”、子项12“生产企业出口的船舶、大型成套机电设备免抵退税审核、审批”、子项13“免税卷烟核销”、子项14“出具出口货物退(免)税相关证明核准”、子项15“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免)税审批”、子项16“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融资租赁货物退税审批”、子项17“中国免税品(集团)总公司经营的国产商品退税审核”以及子项9“研发机构采构国产设备退税资格的认定、审核审批”中的“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审批” | 24030 | 具有行政征收性质 |
13 | 税务总局 | 车辆购置税完税车辆退车的退税审核 | 24033 | 具有政策扶持和资金扶持性质 |
14 | 税务总局 | 车辆购置税已完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退税审核 | 24035 | 具有政策扶持和资金扶持性质 |
15 | 税务总局 | 海南境外游客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认定、变更与终止的审批 | 24038 | 具有行政委托性质 |
16 | 税务总局 | 对企业汇总缴纳消费税的审批 | 24039 | 具有行政征收性质 |
17 | 税务总局 | 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核定审批 | 24040 | 具有行政征收性质 |
18 | 税务总局 | 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核定审批 | 24041 | 具有行政征收性质 |
19 | 税务总局 | “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审批”的子项2“定点直供石脑油、燃料油免税数量审批”、子项3“乙烯、芳烃生产企业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 | 24043 | 具有政策扶持和资金扶持性质 |
20 | 税务总局 |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的认定 | 24049 | 具有行政确认性质 |
21 | 税务总局 | 预约定价期满后对需要续签的企业核准 | 24050 | 具有行政征收性质 |
22 | 税务总局 | 境外注册的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审批 | 24055 | 具有行政确认性质 |
23 | 税务总局 | 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 | 24085 | 具有行政登记性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