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暂定税率的通知

[税委会〔2008〕21号]  [2008-05-28]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对6类共26个税目商品进口税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食品
  
    对冻猪肉执行6%的进口暂定税率;对冻鳕鱼、开心果、婴幼儿食品以及乳清和酵母等9个税目商品执行2%-10%的进口暂定税率。
  
    二、植物油
  
    从2008年6月1日至9月30日,对橄榄油和椰子油执行5%的进口暂定税率。
  
    三、饲料
  
    对豆粕和花生粕执行2%的进口暂定税率。
  
    四、血液白蛋白和人用疫苗
  
    对血液白蛋白和人用疫苗共4个税目商品执行0%的进口暂定税率。
  
    五、棉花
  
    从2008年6月5日至10月5日,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施临时滑准税,将进口价格较高的高品质棉花适用的从量税从570元/吨降低至357元/吨,并从10月6日起恢复目前的滑准税。
  
    六、其他3个税目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
  
    对“用锯或其他方法切割成矩形的大理石及石灰华”执行0%的进口暂定税率;对税目38249099项下适用进口暂定税率的电极浆料的产品范围作适当调整;对广播级磁带录像机进口暂定税率作适当调整。
  
    上述调整(除棉花、植物油外)执行期为2008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前五类商品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一,第六类商品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二。
  
    特此通知。
  
    附件:一、前5类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
  
    二、部分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
  
  附件一:
  前5类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
  
  序号 2008年税号 货品名称 调整前税率 调整后暂定税率 类别
   (%) (%)
  1 02032200 冻的带骨猪前腿、后腿及其肉块 12 6 第1类:食品
  2 02032900 其他冻猪肉 12 6
  3 03035200 冻鳕鱼(大西洋鳕鱼、太平洋鳕鱼、格陵兰鳕鱼),但鱼肝及鱼卵除外 10 5
  4 03037200 冻黑线鳕鱼 12 5
  5 03037300 冻绿青鳕鱼 12 5
  6 04041000 乳清及改性乳清 6 2
  7 08025000 鲜或干的阿月浑子果(开心果) 10 5
  8 19011000 供婴幼儿食用的零售包装食品 15(暂定10) 5
  9 19019000 麦精以及细粉、粗粉、粗粒、淀粉或麦精制的其他未列名食品 10 5
  10 21021000 活性酵母 25 10
  11 21022000 非活性酵母;已死的其他单细胞微生物 25 10
  12 15091000 初榨油橄榄油及其分离品 10 5 第2类:食用植物油
  13 15099000 精制的油橄榄油及其分离品 10 5
  14 15100000 其他橄榄油及其分离品 10 5
  15 15131100 初榨椰子油分离品 9 5
  16 23040010 提炼豆油所得的油渣饼(豆饼) 5 2 第3类:豆粕等饲料
  17 23040090 提炼豆油所得的其他固体残渣 5 2
  18 23050000 提炼花生油所得的油渣饼及其他固体残渣 5 2
  19 30021000 抗血清、其他血份及修饰免疫制品(不论是否通过生物工艺加工制得) 3 0 第4类:血液白蛋白和疫苗
  20 30022000 人用疫苗 3 0
  21 30029040 遗传物质和基因修饰生物体 3 0
  22 30029090 人血;治病、防病或诊断用动物血制品;其他毒素、培养微生物(不包括酵母)及类似产品 3 0
  23 52010000 未梳的棉花 见注2 见注2 第5类:棉花
            
  注: 1.除棉花(第23项)、椰子油和橄榄油(第12-15项)外,其余税目新的进口暂定税率实施期为2008年6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2.棉花(第23项)临时暂定税率具体形式如下:
   对2008年6月5日至2008年10月5日在配额外报关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适用临时棉花滑准税。具体方式如下:
   (1)当进口完税价格高于或等于11.914元/公斤(原为11.397)时,按0.357元/公斤(原为0.570)计征从量税;
   (2)当进口完税价格低于11.914元/公斤(原为11.397)时,暂定关税税率按下式计算:
   Ri=8.686/Pi +2.526%×Pi -1(公式不变)
   上式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其中Ri为暂定关税税率,当按上式计算值高于40%时,Ri取值40%;Pi为关税完税价格,单位为元/公斤。
   3.椰子油和橄榄油(第12-15项)进口暂定税率执行期为2008年6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
   4.上表中所列商品税率调整适用于该税号项下所有商品。
  
  附件二:
  部分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
  
  序号 2008年税号 货品名称 调整前税率 调整后 说明
   最惠国税率 暂定税率 暂定税率
  1 25151200 用锯或其他方法切割成矩形的大理石及石灰华 4% — 0% 新增暂定税率
  2 ex38249099 主要成份为金属和有机溶剂的电极浆料 6.5% 3% 3% 把商品范围由原来的“主要成分为银、镍或铜和有机溶剂的电极浆料”调整为“主要成份为金属和有机溶剂的电极浆料”
  3 85211011 广播级磁带录像机 完税价格不超过2000美元/台, 30%;完税价格高于2000美元/台,3%+4374元/台 15% 完税价格不超过5000美元/台,15%;完税价格高于5000美元/台,3%+4380元/台 暂定税率变化
  
  注: 1.上述调整实施期为2008年6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2.税号栏前标注"ex"表示适用该税率的应税货物以货品名称栏中的描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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