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首届“孺子牛金球奖”获得者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函

[国税函发〔1995〕501号]  [1995-09-0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文全文失效废止。

    国家教育委员会:
  你委《关于建议对香港柏宁顿(中国)教育基金会首届“孺子牛金球奖”获得者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函》(教外港[1995]399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香港柏宁顿(中国)教育基金会“孺子牛金球奖”是为了奖励内地长期从事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兢兢业业,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对此项奖励的评选,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了严格的评选办法。为了支持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的规定,对个人获得香港柏宁顿(中国)教育基金会首届“孺子牛金球奖”的奖金,可视为国务院部委颁发的教育方面的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3)

收藏列表

点此按钮分享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