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行增值税纳税人情况调查的通知

[国税函〔1997〕156号]  [1997-01-01]

  根据2009年2月2日 国税发〔2009〕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增值税规范性文件清单的通知》本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掌握新税制实施后增值税纳税人的情况,完善政策,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对1996年的增值税纳税人情况进行调查。现将《1996年增值税纳税人情况调查表》(附后)发给你们,请你们按要求认真调查、填写,同时就目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及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的确定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1997年5月30日前将调查表及有关意见、建议报我局(流转税管理一司)。
  附件:1996年增值税纳税人情况调查表
   金额单位:万元
   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
   年销售额在50-100万元
   工 年销售额在100-500万元
   业 年销售额在500-1000万元
   企 年销售额在1000-5000万元
   业 年销售额在5000-10000万元
   增 年销售额在10000万元以上
   值 小计
   税 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
   一 年销售额在50-100万元
   般 年销售额在100-180万元
   纳 年销售额在180-300万元
   税 商 年销售额在300-500万元
   人 业 年销售额在500-1000万元
   企 年销售额在1000-5000万元
   业 年销售额在5000-10000万元
   年销售额在10000万元以上
   小计
   合计
   小规模 工业企业
   纳税人 商业企业
   一般纳税人 国有企业 不填 不填 不填
   按经济性质 集体企业 不填 不填 不填
   分类 其他企业 不填 不填 不填
   填报单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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