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有效的税务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6年5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度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全文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予以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
2016年5月29日
一、全文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
序号 | 制定机关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国家税务总局 | 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 | 1994年1月18日 | |
2 | 国家税务总局 |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 | 1994年2月18日 | |
3 | 国家税务总局 |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 | 1995年4月6日 | |
4 | 国家税务总局 |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暂行办法 | 1995年4月28日 |
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
序号 | 制定机关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废止条款 |
1 | 国家税务总局 | 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 | 1994年3月31日 | 废止第十二条所附税率表一、税率表二,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 |
2 | 国家税务总局 文化部 | 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 1995年11月18日 | 废止第十一条 | |
3 | 国家税务总局 | 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 1996年7月22日 | 废止第十一条、第十六条 | |
4 | 国家税务总局 | 广告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 1996年8月29日 | 废止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 |
5 | 国家税务总局 邮电部 | 邮寄纳税申报办法 | 1997年9月26日 | 废止第一条“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内容 | |
6 | 国家税务总局 | 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 1998年8月12日 | 废止第五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