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时限要求是怎么规定的?

  [2026-04-14]

  纳税人应于以下规定期限内,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第四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纳税人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销售额,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自调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二、其他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在超过规定标准的次月申报纳税期限内。

  以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答复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

  五、纳税人应于以下规定期限内,按照本公告第四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一)纳税人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销售额,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自调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二)其他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在超过规定标准的次月申报纳税期限内。


  地方补充:

  河南

  纳税人应于以下规定期限内,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第四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纳税人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销售额,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自调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二、其他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在超过规定标准的次月申报纳税期限内。

  纳税人因自身条件或经营业务变化,不再符合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在变化当期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自不符合规定当期起不再适用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主管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不符合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在发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自不符合规定当期起不再适用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以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加入收藏 收藏列表

点此按钮分享给好友